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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不清楚,但我们有个猜测,这可能是他掩盖行踪的一种手法。通过不同的手法和异常行为,他就能很好地把自己隐藏起来。在这张纸上,案件被归到一起,看上去似乎有许多相似之处;但越是深入分析下去,你会看到它们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多,看起来就像六个不同的男人,在六种不同的状态下杀了这些遇害者。事实上,当地相关部门都曾就这些案子填写问卷回执,呈报给暴力犯罪分析中心,但中心的电脑未能将任何一件案子与另一件联系起来。要知道,中心提供的问卷可是长达十八页,应当说是相当详细了。

“总结起来,我认为这个凶手仔细研究过我们的行事规程。我认为他知道需要在每次作案时使用有差异的手法,并且知道需要差异到何种程度才能使我们一贯信赖的电脑无法匹配任何一件案子。他只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木棉纤维,这才让我们发现了他。”

坐在外圈的一个探员举起了手,布拉斯冲他点点头。

“如果这三件案子中都发现了木棉纤维,为什么我们不能从暴力犯罪分析中心的电脑获得匹配记录?如果真像你所说的,既然这些案件的信息都已经被输入了电脑。”

“是人为疏忽。在第一起案子里,也就是那个男孩奥提兹的案子中,木棉纤维本就在案发地点存在,这个细节被忽略了,没有被输入到问卷里。在阿尔伯克基一案中,一开始没有鉴定出那些纤维是木棉纤维,后来鉴定结果出来了,又没有在问卷上更新。这个监管疏忽导致我们又错过了这次匹配,我们今天才收到当地分局呈报上来的鉴定结果。只有在丹佛一案中,办案警探将木棉纤维列为一条重要线索,并把它录入暴力犯罪分析中心的问卷里。”

好几个探员都发出一声长叹,我心里一沉。早在阿尔伯克基那件案子发生时,就有可能发现有一个连环杀手正在四处作案,竟然就这么错过了。要是当时没有错过,我思索着……肖恩或许就不会死了,他现在还会活着。

“这又把我们绕回那个难题上,”布拉斯说,“我们要找的凶手到底有几个?一个人先在前头犯下第一桩案子,另一个再杀掉办案的警探?还是只有一个凶手,一个人单枪匹马地犯下所有案子?至少就目前来说,从逻辑上看,我们认为两个凶手协同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因此我们更倾向于研究这些案子之间的联系。我们的推论是,每个城市中的两起凶杀案是环环相扣的。”

“作案手法是什么?”史密提问。

“我们现在还只能猜测。一个显而易见的推论是,凶手将杀掉办案警探当作掩盖行迹的一种方法,只是为了确保他能成功逃脱法网。然而我们还有另一个推论——第一桩凶杀案只是这个凶手为了引诱负责处理凶杀案的警探而犯下的,只是为了寻找一个猎物。换句话说,第一次谋杀只是个诱饵,凶手有意让它看起来凶残无比,只是为了给办案的警探造成心理压力,让他们饱受折磨。我们猜测,这时这个诗人就会跟踪办案警探,了解他们的生活习惯和日常路线。这就使他能够接近这些警探,最终实施谋杀,而又自始至终不被人察觉。”

会议室里一片死寂。我有种感觉,尽管在场很多探员都身经百战,处理过很多连环杀人案,但一定从未遇到过诗人这样猎杀警察的人。

“当然,”布拉斯说道,“我们现在所说的都还只是假设……”

巴克斯站起身来。“谢谢,布拉斯。”他说,然后又对着所有探员说,“现在加快点速度,我还想给这个凶手做个侧写,再下发各个分区。戈登,你给大家说说你那边的情况。”

“好的,我很快就能交代清楚,”戈登·索尔森说道,他起身朝支着一块大画板的架子走去,“因为巴尔的摩一案,你们手头材料中的那幅地图已经过时,接下来的时间请大家打起精神听我说。”

他用一支粗大的黑色马克笔快速在画板上绘出美国的轮廓,然后又用一支红色马克笔开始绘制诗人的行踪。从佛罗里达开始——这里他画得不成比例,相对于整个国家领土来说,这个州画得太小了——红线向上行至巴尔的摩,然后转道芝加哥,又向下来到达拉斯,再接着向上到了阿尔伯克基,最后又向上抵达丹佛。他又迅速拾起黑色马克笔,在每个城市旁写下案发日期。

“现在一目了然了,”索尔森道,“我们要找的这个家伙正往西去;很显然,出于某种原因,他十分厌恶侦办凶杀案的警探。”他抬起手,朝他画的美国地图上一挥,指向西部,“我们动作得快,在他下一次动手前就把他逮住。要不然,我们只能在这片广袤的西部土地上标注下一个案发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