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被人忽略的共犯(第5/6页)

“不过,也有极端的反面典型哦。有时候人越多胆也越大,不法分子聚到一起后那种作恶的心态也会更加强烈。比如,亮红灯之际,要是几个人同时闯的话,也就不怎么害怕了吧?”

“嗯,一小股不法分子看到大笔金钱时,的确会贼胆暴增。”

“这些家伙往往都是见钱眼开、极易冲动的亡命之徒啊。可是出租车上哪会有那么多钱令不法分子突起歹念呢?”

“假设车上正好有呢?”

“就算有的话,乘客也不一定就知道啊。”

“车内放巨款之处,完全有可能恰好被乘客发现。”

“啊?会有这等巧事吗?”

“我刚才打车过来不就正好碰到了这种情况吗?”

“哦,对啊。”大上深有感触地慨叹道,刹那间顿觉浮云散去,重见天日。

紧接着,北村又继续分析道:“我们暂且打个比方,上一批乘客将巨款遗失在后面的车座上后,出租车司机根本未能及时发觉,或者说巨款放的地方正好处于司机视线的死角。随后上车的三名乘客一眼便发现了巨款,与此同时,司机也知道了此事。按理说,正直的司机甘利必然会主张将钱上交给警察,但三名乘客却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而是主张人手一份。随后估计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结果三名乘客突然翻脸,行凶杀人抢夺巨款。”

“哎呀,先生,您的推理简直就像一名专业的刑警,真是令人肃然起敬。不过,如果谁丢失了这么一大笔巨款,理应前来警署报案,可据我所知,六年前好像没有类似记录啊。”大上折服于北村推理的同时,又迅速提出了反驳意见。

“对此,目前我也感到难以理解。以前不是也发生过有人捡了一亿巨款后,却无人认领的怪事吗?记得当时外界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这笔巨款是暴力团伙的活动经费,也有人表示这笔巨款可能是侵吞股票的违法资金,总之,这钱不太干净,以至于失主都不敢公开出来认领。”

“您的意思是说,可能是遗失在车内的一大笔黑钱引发了六年前的出租车劫案?”

“对。倘若这一推断成立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凶犯为何会选在路边停车场作案了。关于巨款的处理方式,出租车在行驶过程中显然不便商谈。估计双方决定选个客流量少一些的场所谈判,其间三名乘客在甘利坚决要求交公的情况下,便急不可待地下了毒手。也许为了人均赃款分得多一些,三名歹徒从一开始就产生了除掉甘利的打算。”

“嗯,我总算明白了。不过,六年前的出租车劫匪案与津村、细矢两案又有何联系呢?”

“我们现在假定打劫出租车的凶犯共有三人。如果该案同津村、细矢二人有关的话,二人先后被杀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什么?您说什么?”大惊之下,大上不由得站了起来。

“我的意思是说,共有三人参加了六年前的打劫案,目前,其中两人遇害,毫无疑问,剩下的一人自然是杀人凶手!”

“您是指津村、细矢二人同是六年前的出租车劫匪?”对于北村大胆的假设,大上觉得一下子实在难以接受。

“我认为有这种可能性。六年过去了,凶犯靠着抢来的金钱,要是在社会上干出了点名堂,也完全在情理之中啊。”

“等一下。照您所说,三名劫匪中剩下的一人如果是杀害津村和细矢的凶手的话,为何偏偏要在六年后对他俩下毒手呢?”

“津村和细矢毕竟住在同一幢公寓内,此前两人必定早已碰到过。六年后,二人很可能再次遇到了六年前的另一名共犯。”

“另一名共犯为何非要杀了津村、细矢二人呢?”大上好奇地继续追问道。

“具体的我也摘不太清楚,也许他俩对另一名共犯构成威胁了吧?假如此人六年后金钱、地位和名誉样样俱全,而津村二人依旧平庸地生活在社会底层,悬殊的对比必然产生强烈的心理落差。在这种状况下,为获取利益求得心理平衡,津村二人极有可能会以六年前的丑事要挟另外一名共犯。被逼无奈之下,此人便心生杀机。”

“先生,我认为您的推理虽然属于跳跃性思维,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眼下,或许真有必要调查一下上述三案间是否存在联系。”

“无论如何,这事就拜托你了!尽管我也认为上述推理稍显牵强,但我总觉得甘利与细矢在同一地点遇害绝对不是巧合。正如警方所推断的那样,凶犯显然对案发现场一带的地理环境非常熟悉。另外,应该在案发现场的东西却没找到吧?”

“您指的是津村案发现场的坠落物体吧?”

“除此以外,还有一件东西。”

“还有一件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