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第2/3页)

她脸上的笑意终于止住,忽而又有些心疼:“你为何要同舅父说,那群人是强盗或劫匪?他们摆明了是早就埋伏好的,必定是……”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舅父刚到扬州,每日已经够辛苦了。娘子瞧他上咱们家来,鞋上都还满是泥浆,说不定是刚从洛村回来,便就马不停蹄地过来了。本王实在不想舅父再为我与皇兄们之间的事情操心,等他派人去陈塘渡调查完回来,发现已经没有强盗和劫匪了,事情也就结束了。”

而他与自家那几位皇兄的纷争,一时半会儿都是不可能停下的。

公孙遥听他说的情真意切,便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待郎中又来为他处理干净伤口,她帮着他又换上新一套干净的衣裳。

“那既然你与舅父情谊如此深厚,这几日你便好好听舅父的话,在家休养吧。”她道。

李怀叙敏锐地察觉到这话不对。

“那娘子呢?”

“我自是自己先带着蝉月和惠娘她们去街上转转,你不在,我们姑娘家正好结伴出行,也更方便。”

“哼,合着本王如今倒成累赘了?”

“那你非要这般说,也不是不行。”

“公、孙、迢、迢!”

他凛着浓眉竖着大眼,一字一顿地唤着她的姓和她的名。

头一回听到这般新奇的组合叫法,公孙遥顿了顿,一双杏眼不禁又笑眯了起来。

她凑过去,捏了捏他看起来稍稍有些生气的脸颊。

“我只是同她们去扬州的街上逛逛,我保证,若是遇到有意思的,一定给你买回来。”

“你当我是三岁孩童么?”

“那你要不要嘛?”

“哼,要。”

真的是同三岁孩童一样好哄。

公孙遥打量着他浓重的眉眼,忽而又俯身,在他脸颊上蜻蜓点水般碰了一下。

有人在傍晚的明暗交界处偷笑,到底是谁,不知道。

第二日,公孙遥真就抛下了李怀叙,独自带着惠娘和蝉月去往了人来人往的扬州街上。

虽只是地方州府,但扬州的繁华,可谓是半点不输洛阳与长安。

因为这里地处运河与大江的交汇之处,往来货物漕运尤为兴盛;又靠近海州等地,盐务也极为发达;丝绸、造船、甚至是铸造货币,在扬州都极为便利。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样一个遍地皆可捡钱的地方,自然会吸引无数商贾名流,聚集而来。

也难怪赵循在扬州任刺史不过几载,便能贪得十几万两白银,公孙遥想。

扬州的繁华与兴盛,当真超乎她的想象。她走在街上,只觉这里许多东西,是连京城都没有的。

她又同初次进西市一般,在扬州的街上,见什么都新奇,见什么都好玩,好不容易在日落西山前,才终于记起要给待在家中的李怀叙带点有趣的东西,她站在人家卖玉雕的铺子前精挑细选,最后选了对岫玉做的站在二十四桥上望着明月的白兔。

她心满意足地买完东西,与惠娘和蝉月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往回走。

这一日下来,她的心情通体舒畅。

出门远行之意义,大抵便就在于此,她想。

只是还没等她握着手中这双玉雕高兴多久,她的眼睛便突然扫见一个站在不远处摊子前的身影。

墩厚的身影有些熟悉,仿佛不久前还在哪见过。

公孙遥怔怔地站在人群中,突然便就走不动道了。

惠娘率先发现了异样,问:“小姐怎么了?”

公孙遥抿紧了唇,没有说话,只是将那一双刚买好的玉雕胡乱塞到了惠娘怀里,自己快步穿梭在人来人往中,大刀阔斧地往前走。

她的目标明确,眼神坚定,行动更是说一不二地利落,当那人察觉出不对,转身想要逃走的时候,已经被她揪住了衣袖,为时尚晚。

“王不懒?!”她准确无误地喊出眼前男人的姓名,“你不是……”

你不是已经死在了两日前的河边渡口,尸体都被处理掉了吗?

公孙遥死死抓住他的衣袖一角,看见这个本该埋在黄土地里的人,正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

“我不是,你认错人了……”

眼前人根本不敢看她,被她抓住了一边衣袖,便抬起另一边衣袖挡住自己的脸。

“王不懒!”公孙遥顿时对他更加确信,“我今日出门,正好带了几名护卫,就在后头,你是要我叫他们出来认认,你究竟是不是从前瑞王府的王不懒吗?”

从前瑞王府的王不懒,是李怀叙身边的护卫。

此番他们下江南,他也是随行的一员。

因为他的名字实在特殊有趣,人也生的墩墩厚厚的,所以公孙遥便记住了他。

可惜,前几日陈塘渡遇刺,王不懒死在了那间酒家。公孙遥分明记得,他的名字被为期登记在册,说是已经抬出去安葬了。后来,公孙遥也的确不曾再在随行人员中见过他。